中文题名: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中的定位
作者:周汉华
第一作者:周汉华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8
起止页码:42-48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诉讼法》;规范选择适用;规范性文件规范合法性审查;
摘要:规范性文件在诉讼程序中有两个不同面向:一是裁判者必须在众多的规范性文件中选择适用与本案最为关联的法律规范;它是司法过程的本质要求,无涉政体形态。二是规范性文件如果违反上位法,法律如果违反宪法,会产生对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合法性的审查要求;由于政体差异,各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均不相同。如果不严格界定两个不同面向,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法律修改,都必然混淆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