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法律方法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功能——兼论法律修辞的必要性
作者:戴津伟
第一作者:戴津伟
机构:[1]浙江林学院法学院,浙江临安311300
年份:2014
期号:8
起止页码:68-69
中文期刊名:新西部:下旬·理论
中文关键词:化解社会矛盾;法律方法;法律修辞;可接受性;
摘要:本文分析了以法律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的限度问题,阐述了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所需的司法理念和需要的法律方法及形态.指出,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劝导性质的法律方法;需要充分发挥法律修辞的说服功能.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