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化完善 被引量:5
Litigation Perfection of Compulsory Medical Service Procedure in Our Criminal Law
中文题名: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化完善
作者:张晓凤
第一作者:张晓凤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2]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年份:2014
卷号:41
期号:6
起止页码:104-111
中文期刊名:求是学刊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刑事强制医疗程序;诉讼化;精神病人;
摘要: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将刑事强制医疗的决定纳入刑事诉讼程序,开创了我国刑事强制医疗司法审查和裁判的历史,其相关规定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但该程序的部分规定具有较强的行政化意味,背离了诉讼化的方向。精神病人当然地享有诉讼权利,且应更加充分地受到保护,行政化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对精神病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并无益处,只有诉讼化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才能更好地保障精神病人的诉讼权利,诉讼化是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必然选择。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化完善可以从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提起、庭审程序、救济程序、终止程序等方面进行。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