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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过程中对抗性机制的意义及其完善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Antagonistic Mechanism in Chinese Judicial Process and how to Improv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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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司法过程中对抗性机制的意义及其完善

作者:林群丰

第一作者:林群丰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60-66

中文期刊名: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司法;对抗;多元化;自治;

摘要:司法过程中的对抗性机制具有深刻现实意义及伦理关怀,前者表现为通过程序性论辩实现正义,和容纳歧见以容纳提升经济发展资源,后者则体现为一种多元善并存不悖的价值体系.虽然法学界力主提升司法的对抗性,但该愿望依然难以实现.司法很大程度上依然被当成一种表达政治权力的渠道.这导致政治权力侵蚀了司法系统,弱化了司法的对抗性机制,该过程中对司法裁判结论的干预导致了对抗性机制的功能难以实现.当今,其改善之道在于增强司法的专业化水平和司法系统的自治程度及完善律师权利保护.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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