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治思考
作者:史际春
第一作者:史际春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海淀100872
年份:2014
卷号:18
期号:6
起止页码:10-16
中文期刊名: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市场经济法治;问责制;
摘要:政府是由人民或社会所产生,代表其整体利益的公共机构。市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民主和法治的发展,使得政府因循人民的利益和诉求代表社会暨市场成为可能。不可能也无法用法条来界定政府和市场各自的具体边界。凡市场无法或不能有效调节的、社会无法或不能有效自治的,人民就要求政府积极作为以利社会整体利益和民众福祉,这只能在宪法和民主法治的动态运行中加以实现。就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而言,在社会化和法治条件下,强调自由、自治与强化规制是并行不悖的,政府对企业暨市场的管理或规制应当在去武断和野蛮化中不断优化。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7455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