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不得被迫自证其罪权利的限制及对我国的启示——基于萨利纳斯案件的分析 被引量:1
Restriction on the Privilege against Compulsory Self-incrimin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China: Analysis Based on Salinas v. Texas
中文题名:美国对不得被迫自证其罪权利的限制及对我国的启示——基于萨利纳斯案件的分析
作者:瓮怡洁
第一作者:瓮怡洁
机构:[1]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96-112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不得被迫自证其罪的权利;沉默权;非羁押讯问;不利评论;
摘要:2013年6月17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萨利纳斯诉得克萨斯州一案作出最终判决,该判决对不得被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进行了限制:被追诉人在非羁押状态下行使沉默权应当进行明示,控诉方可以对被追诉人非羁押状态下的沉默作出不利评论。该判决削弱了美国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导致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处境被恶化。虽然该案判决对不得被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但是没有动摇沉默权制度。我国应当确立沉默权制度,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并且可以对该权利进行合理的限制。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