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与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再审
作者:李战亚 王朝辉
第一作者:李战亚
机构:[1]中央政法委;[2]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23
起止页码:88-90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驳回裁定;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再审;
摘要:驳回裁定只是终结再审审查程序,本身并不具有拘束后程序裁判的既判力。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审查在先,检察机关监督断后”的再审启动模式,上级法院经再审审查作出的驳回裁定不是该法院对同案抗诉应当提审的法定情形,也不是原审法院依法再审的障碍。但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看似存在的冲突及不必要的争议,应就该问题在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