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下的公司人权责任 被引量:1
On the Corporate Human Rights Responsibilities under the 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中文题名:论《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下的公司人权责任
作者:杨松才
第一作者:杨松才
机构:[1]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广东广州51006
年份:2014
卷号:13
期号:11
起止页码:19-25
中文期刊名: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人权;公司责任;国际法;
摘要:经济全球化给全球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在全球治理的进程中融入人权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从本世纪初开始,受全球契约的影响和鼓舞,联合国人权机构试图制定相应的治理准则。公司人权责任有着坚实的法理基础。人权理事会通过的《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所设置的“保护-尊重-补救”框架不仅为公司的人权尊重责任规定了一套规范性的指导原则,还设立了公司履行尊重人权责任的一般原则,确定了公司人权责任的范围,提供了人权负面影响的防控、缓解和消除以及相关救济措施。这些规定对于塑造公司人权态度,传播人权理念和促进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将带来深远影响。
分类号:D996[国际经济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