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主体地位对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
The Guiding Meaning of the Position of People as Masters for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中文题名:人民主体地位对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
作者:张卓明
第一作者:张卓明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0-17
中文期刊名:社会主义研究
中文关键词:依法治国;四中全会;人民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法治;
摘要:人民主体地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人民主体地位原则包含三个层次的规范内涵:首先,以人为本是人民主体地位的价值追求;其次,人民民主是人民主体地位的政治要求;再次,依法治国是人民主体地位的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通过加强人权的法治保障、推进民主法治化和促进全民守法,才能落实人民主体地位原则。
分类号:D920[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