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孔子学院立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第一作者:程雁雷
机构:[1]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
年份:2015
卷号:36
期号:2
起止页码:39-44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孔子学院;立法位阶;法律属性;法律地位;立法框架;
摘要:缺乏立法保障是制约孔子学院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孔子学院立法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其立法宗旨是保障与规范孔子学院的设立与运行,立法位阶可以是先制定行政法规,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法律。其法律规范的构成以公法规范为主体兼顾私法规范,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其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成为立法的重点与难点,可借鉴英、德、法、日等国的立法经验,通过立法赋予孔子学院法人资格。立法框架分为总则、主体法、行为法、责任与救济法等部分。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