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偿命”的逻辑悖论与刑法危机 被引量:4
On the Logical Paradox of "Debt for Life" and Criminal Law Crisis
中文题名:“欠债偿命”的逻辑悖论与刑法危机
作者:姚万勤
第一作者:姚万勤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5
卷号:21
期号:2
起止页码:122-128
中文期刊名: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曾成杰案;欠债偿命;集资诈骗;刑法谦抑性;死刑;
摘要:"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古老格言早已划定了中国死刑适用范围,然而刑法"重刑主义"的毒瘤使集资诈骗罪依然保留了死刑规定,如此泛滥的死刑规定导致难以克服的立法与司法的双重逻辑悖论。刑法作为社会自身的一种存在方式,用之不当会造成新的恶害。因此,对集资诈骗罪过多适用死刑判决将不可避免地使刑法产生空前危机,尤其是突破了主客观相统一的量刑规则,荡涤了刑法谦抑性,使刑法沦为国家强制推行其意志的暴力工具。虽然现阶段全面废除死刑的条件尚未成熟,但是通过对行为人剥夺人身自由和既得利益等措施足以有效地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因而并不妨碍废除集资诈骗罪的死刑规定。
分类号:DF612[刑罚的种类]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