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侦查中心转向审判中心——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良 被引量:71
From Investigation-centeredness to Trial-centeredness:On Betterment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e System in China
中文题名:从侦查中心转向审判中心——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良
作者:何家弘
第一作者:何家弘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29-144
中文期刊名: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侦查中心;审判中心;司法体制;人民陪审制;
摘要:从侦查中心到审判中心是人类社会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两大法系国家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就是例证。中国的"流水线"诉讼模式具有以侦查为中心的特点,而庭审虚化是其表象。要完成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任务,人们首先要转变观念,不仅司法改革的决策者要转变观念,司法改革的执行者也要转变观念。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就是要确立相关的规则,包括公、检、法之间互相制约的规则、保障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规则、法官对证据的直接审查规则等。加强人民陪审可以作为通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进路。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82240);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