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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暴力型强奸的认定——从“博导诱奸事件”说开去    

Definition of Rape with Non-violence: Investigations Starting from "the Seduction Case of a Doctoral Supervi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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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非暴力型强奸的认定——从“博导诱奸事件”说开去

作者:王烁

第一作者:王烁

机构:[1]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029

年份:2015

卷号:13

期号:2

起止页码:117-124

中文期刊名: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诱奸;非暴力型强奸;违背妇女意志;潜规则;强奸罪;

摘要: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应当是“违背妇女意志”,在非暴力型强奸中,“违背妇女意志”的判断标准应为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指被害人因身体状况无法反抗,或对性交的自然属性或法律属性认识错误而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指被害人因正当利益的可能受损导致精神受到压制而无法反抗.认定诱奸行为应以此为标准,导师以学生正常情况可获得的学位或工作等正当利益诱奸学生的,构成强奸罪;以学生正常情况不可获得的学位或工作等不正当利益诱奸学生的,不构成强奸罪.

分类号:D924.3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收录: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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