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型强奸的认定——从“博导诱奸事件”说开去
Definition of Rape with Non-violence: Investigations Starting from "the Seduction Case of a Doctoral Supervisor"
中文题名:非暴力型强奸的认定——从“博导诱奸事件”说开去
作者:王烁
第一作者:王烁
机构:[1]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029
年份:2015
卷号:13
期号:2
起止页码:117-124
中文期刊名: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诱奸;非暴力型强奸;违背妇女意志;潜规则;强奸罪;
摘要: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应当是“违背妇女意志”,在非暴力型强奸中,“违背妇女意志”的判断标准应为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指被害人因身体状况无法反抗,或对性交的自然属性或法律属性认识错误而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指被害人因正当利益的可能受损导致精神受到压制而无法反抗.认定诱奸行为应以此为标准,导师以学生正常情况可获得的学位或工作等正当利益诱奸学生的,构成强奸罪;以学生正常情况不可获得的学位或工作等不正当利益诱奸学生的,不构成强奸罪.
分类号:D924.3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收录: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