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食品法中健康保护的机构、方法和程序
Organ, Method and Procedure of Health Protection in German Food Law FriedhelmHufen
中文题名:德国食品法中健康保护的机构、方法和程序
作者:弗瑞德海姆·胡芬 喻文光(译)
第一作者:弗瑞德海姆·胡芬
机构:[1]德国美因茨大学,德国莱茵兰55099;[2]中德规制法研究所学术顾问委员会;[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4]中德规制法研究所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42-47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德国食品法;基本原则;理想模型;食品行政管理;法律救济;
摘要:德国现代食品法的重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和理想模型,主要有预防原则、成熟的消费者理想模型、透明原则、可追溯性原则和分级责任,其对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食品行政管理领域,欧盟层面的立法和司法主要由欧盟主导,但食品监督和管理责任由成员国承担。德国同样采用立法权限集中、行政管理权限分散的模式。 在实行许可自由原则的基础上,德国食品法还规定了广泛的风险预防措施、对消费者的多种保护方法,及其“黑名单”、食品行业自我监督和质量保证和大个体商业企业监督等制度。此外,《欧洲人权公约》和德国《基本法》规定了在食品法领域针对国家措施的法律救济途径。
分类号:DF3[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