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行政自制功能 被引量:3
On the Administrative Self-restraint Functions of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中文题名: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行政自制功能
第一作者:于立深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15
卷号:17
期号:4
起止页码:404-409
中文期刊名: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政自制;行政决策;
摘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通过行政规范和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降低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作为政府规制自身决策理性的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行政自制理念在制度上的自我创新,体现行政权力透过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沟通之后的自我反思和约束,其正当性源于对行政决策权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权力滥用的主动限制、对行政决策外部效果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的关注。当下,应警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背离风险本身的技术性认识、走向意识形态化后的不良后果。
分类号:DF01[立法理论]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