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破产程序转换与债权人后续重整申请权 被引量:1
Study on the Switching Among Bankruptcy Processes and the Creditor's Right of Filing for Reorganization
中文题名:论我国破产程序转换与债权人后续重整申请权
作者:齐明
第一作者:齐明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27-32
中文期刊名: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破产路径;破产重整;民事和解;
摘要: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了静态意义上的相对独立的破产清算、和解和重整程序三者之间动态的相互转化机制以及相应的启动条件和法律效果。债权人虽不享有后续重整申请权,但可以通过民事和解的方式得以实现。对我国破产法的规则和原则、破产法的功能与边界、市场经济手段在破产案件中的应用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分类号:D922.291.92[破产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