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利使用权向公司出资问题的法律分析
Legal Analysis of Capital Contribution Problem of Right to Use the Patent
中文题名:以专利使用权向公司出资问题的法律分析
作者:罗芳 陶甄
第一作者:罗芳
机构:[1]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3;[2]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湖北孝感432100
年份:2015
卷号:18
期号:3
起止页码:69-72
中文期刊名: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专利权;专利使用权;出资;公司立法;
摘要: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投资人可以以专利权出资,但是未明确是否可以以专利使用权出资。从我国公司立法变革呈现出来的对以专利权向公司出资的具体要求的变化,对现行《公司法》第28条有关出资方式的规定宜作宽泛的理解,即允许以专利使用权向公司出资。从现行公司立法看,以专利使用权出资并不必然会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和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了更好地维持公司资本,今后宜在我国立法中明确仅能以独占实施许可的方式以专利使用权向公司出资。
分类号:D923.42[专利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