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地流转中“三权分置”的法律关系 被引量:94
The Legal Relationship of The-three-rights Concerning Land Transfer
中文题名:论农地流转中“三权分置”的法律关系
作者:李国强
第一作者:李国强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20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79-188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流转;三权分置;承包权;经营权;
摘要:《物权法》首次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在法律制度上明确了"两权分置"的制度结构。而"三权分置"中集体所有权有别于传统集体所有权,其权能集中表现为处分权能:设定承包权,或者在承包权、经营权消灭时对农地进行全面支配;承包权具有两权分置下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权能;经营权则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权能。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经营权应与土地所有权权能意义上的使用权区分开,将其作为法律制度创制的新的私权。
分类号:DF521[物权]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