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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事再审对象的生效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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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作为民事再审对象的生效判决、裁定

作者:王朝辉

第一作者:王朝辉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3

起止页码:102-106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生效判决;民事再审;法律效力;裁定;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法;既判力;拘束力;

摘要:“法律效力”一词源自原苏联法,其强调法律对于法秩序的维护意义,体现了强烈的国家主义色彩,以法德日为代表的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则普遍使用“既判力”一词。就内涵而言,既判力只是确定裁判拘束力的一种,而法律效力还包括预决力、执行力等拘束力。由于政治、历史等原因,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未规定既判力制度,而是多处使用“法律效力”一词,但既判力及其他确定裁判拘束力理论逐渐为学术界所认可,且日渐渗透至我国司法实务。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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