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税法的功能定位——基于对“零税收论”的反思 被引量:8
On the Functions of Environmental Taxation Law:Based on the Rethinking of “Zero Taxation Theory”
中文题名:论环境税法的功能定位——基于对“零税收论”的反思
作者:何锦前
第一作者:何锦前
机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70
年份:2016
卷号:38
期号:4
起止页码:97-109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环境税;功能;规制;财政收入;
摘要:环境税立法的难点之一在于功能定位。由于拘泥于过时的理论和经验,误判中国国情和各国立法趋势,否定环境税法收入功能的观点在一定范围内比较流行。然而,从加速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国语境考虑,收入功能值得认真对待。环境税法应明确规制—收入二元功能定位,为环境保护以及发展方式转型、税制优化、分配公平提供制度性契机。这一考察有助于深化税法学中关于租税本质与功能的探讨。
分类号:DF4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