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制下公司债权人的特殊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Corporate Creditor's Special Risk and Countermeasure for Risk under the Subscribed Capital Contribution System
中文题名:认缴出资制下公司债权人的特殊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作者:王延川
第一作者:王延川
机构: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西安710063
年份:2016
卷号:35
期号:5
起止页码:73-79
中文期刊名: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认缴出资制;债权人保护;交易风险;应对措施;
摘要:认缴出资制属于我国公司制度的创新,它既不同于严格的实缴资本制,又不同于授权资本制.认缴出资制在降低公司设立门槛、鼓励投资的同时,也给债权人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股东未缴付的出 资不能被认定为公司资产,因此,债权人不能直接向股东主张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自己其进行清偿.认缴出资制 还会诱发以下风险:注册资本过大以及缴纳期限过长,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实物出资过度自由,难以辨识股东出资 与公司赢利所得,资本信息的真实性难以保证,等等.《公司法》应该逐步确立并完善债权人信息查阅权、司法救济 渠道和资本信息平台等债权人保护制度.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