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商事裁判中刑民交叉案件的犯罪构成与合同效力认定
作者:詹巍
第一作者:詹巍
机构:[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2]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28-36
中文期刊名:法治研究
中文关键词:合同效力认定;犯罪构成;规范目的;合同目的;犯罪类型;
摘要:竞合型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合同效力认定是商事裁判实务中的难点,长期以来存在“无效论”和“有效论”的争议。“有效论”排除刑法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缺乏依据,但传统“无效论”的主流裁判思路也应做调整。刑法应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个案中,应根据刑法的犯罪构成和规范目的,结合不同的犯罪类型,准确判断合同效力。根本标准是,合同承载的交易行为是否属于刑法所禁止或否定性评价的对象。当交易行为构成违反市场准入型犯罪时,刑法所禁止的仅系对市场准入监管的违反,而非直接否定交易行为本身。交易上的意思表示也不因犯罪而存有瑕疵。合同不因犯罪而无效。在交易行为上成立其他类型犯罪的场合,若合同目的或整个交易行为被纳入犯罪构成,则意味着交易行为被刑法所根本否定,相关合同因违反刑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若仅系交易的部分环节被纳入犯罪构成,合同目的并非刑法禁止的对象,则合同通常不因犯罪而无效。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