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的“田野”——兼对法律理论有效性与实践性的反思 被引量:5
The“Fields”in Legal Studies:A Reflection on the Validity and Practicality of Legal Theories
中文题名:法学研究的“田野”——兼对法律理论有效性与实践性的反思
作者:王启梁
第一作者:王启梁
机构:云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23
期号:2
起止页码:133-144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田野;有效理论;实践性;整体论;社会科学;
摘要:法律存在、运作或产生影响的所到之处就是法学研究的“田野”。进入“田野”对于建构有效的、实践性的法律理论具有重要价值。有效的法律理论指向法律实践.但并非法律实务的操作方案。其有效性来自于对法律实践、制度运行逻辑等的解释,以及对法律在社会中的位置进行深入考察。其实践性则是基于对问题的理论解释、反思。为改善法制提出理论性或政策性指导,提供对法律及其运作的评估。“田野”所具有的开放性使多元的研究方法、理论、视角可以运用到具体研究中。并通过系列个案的比较来发展一般性理论。同时,田野研究使研究者之间有了可具体讨论的对象,有助于有效地进行理论辩论以实现理论的融合、建构和创新。因此,法学研究的“田野”进路并非简单的经验获得或感性体验。更不是反理论的。而是一种发展法律理论的立场。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