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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的“田野”——兼对法律理论有效性与实践性的反思     被引量:5

The“Fields”in Legal Studies:A Reflection on the Validity and Practicality of Legal The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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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学研究的“田野”——兼对法律理论有效性与实践性的反思

作者:王启梁

第一作者:王启梁

机构:云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23

期号:2

起止页码:133-144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田野;有效理论;实践性;整体论;社会科学;

摘要:法律存在、运作或产生影响的所到之处就是法学研究的“田野”。进入“田野”对于建构有效的、实践性的法律理论具有重要价值。有效的法律理论指向法律实践.但并非法律实务的操作方案。其有效性来自于对法律实践、制度运行逻辑等的解释,以及对法律在社会中的位置进行深入考察。其实践性则是基于对问题的理论解释、反思。为改善法制提出理论性或政策性指导,提供对法律及其运作的评估。“田野”所具有的开放性使多元的研究方法、理论、视角可以运用到具体研究中。并通过系列个案的比较来发展一般性理论。同时,田野研究使研究者之间有了可具体讨论的对象,有助于有效地进行理论辩论以实现理论的融合、建构和创新。因此,法学研究的“田野”进路并非简单的经验获得或感性体验。更不是反理论的。而是一种发展法律理论的立场。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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