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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权处分行为之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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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无权处分行为之物权效力

作者:韩旭至

第一作者:韩旭至

机构:[1]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1

卷号:0

期号:18

起止页码:126-127

中文期刊名:经营管理者

中文关键词:无权处分;物权变动;物权效力;

摘要:无权处分行为发不发生物权效力,其物权效力应如何判定?通过考察无权处分,结合物权行为理论,无权处分行为的物权效力应为效力待定。处于'物权效力待定'状态下物权实质上是确定的,确定的不转移。物权仅在被权利人追认或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时发生转移,但不朔及既往。另外,权利人拒绝追认并不终结'物权效力待定'状态。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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