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总则》中个人隐私与信息的“二元制”保护及请求权基础 被引量:24
The Research on the "Dual System" Protection and Claim Basis of the Personal Privacy and Information in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中文题名:论《民法总则》中个人隐私与信息的“二元制”保护及请求权基础
作者:李永军
第一作者:李永军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0-21
中文期刊名: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隐私;隐私权;个人信息;民事责任;
摘要:我国《民法总则》(第110条及第111条)明显地是将隐私与信息分别加以保护的,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是:在这种二元保护模式中,隐私与信息能否明确地加以区分?从国外的立法例看,多采取信息与隐私的“一元制”保护模式,即不区分信息与隐私,原因就是信息与隐私难以区分。文章赞成我国民法总则的“二元制”保护模式,并且认为,隐私与信息是可以区分的,应用“三分法”来区分隐私与信息,即分为纯粹的个人隐私、隐私性信息、纯粹的个人信息。从对隐私和信息保护的请求权基础上看,受到损害的主体之请求权基础在于《民法总则》的第八章“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及《网络安全法》等特别法。《民法总则》第109-111条虽然规定了对隐私权和信息权的保护,
分类号:DF51[总则]
收录: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