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结果犯还是行为犯——以2015年1322份“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决书为参照 被引量:7
Crime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Consequential Offense or Behavioral Offense——Take the 1 322 Judgements of First Instance on Crime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 2015 as Examples
中文题名:污染环境罪:结果犯还是行为犯——以2015年1322份“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决书为参照
作者:严厚福
第一作者:严厚福
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17
卷号:17
期号:4
起止页码:56-65
中文期刊名: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污染环境罪;行为犯;结果犯;司法实践;罪刑法定原则;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污染环境罪"是典型的"结果犯",而2013年"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际上将"污染环境罪"变成了"行为犯"和"结果犯"并存。由于司法实践中,97%以上的案件均为"行为犯",可见《解释》已经实质性地改变了《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定性。考虑到罪刑法定原则以及当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解决《解释》和刑法规定相冲突的较为可行的方法是在新的《刑法修正案》中,将污染环境罪修改为既包括行为犯又包括结果犯,同时提高污染环境罪的最高法定刑,以保持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力。
分类号:D924.360.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