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境刑事责任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On U.S. Environmental Criminal Liability System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China
中文题名:美国环境刑事责任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作者:严厚福
第一作者:严厚福
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17
卷号:16
期号:3
起止页码:64-71
中文期刊名: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环境刑事责任;环境犯罪;刑事执法;单位犯罪;虚假陈述;按日计罚;
摘要:美国的主要环境法律将环境犯罪规定为“重罪”,罚金刑可以按日计罚,累犯的监禁和罚金都 加倍处罚,并特别注重对“虚假陈述”犯罪的制裁.司法部和联邦环保署成立了专门的部门来追究环境犯 罪.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依据“负责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原则”追究公司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中国可以借 鉴美国的做法,提升环境犯罪的最高法定刑,明确罚金可以按日计罚,在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中建立 专门的环境犯罪调查机构,加强对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将环境信息造假的行为 全面入刑,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减少刑事执法的成本.
分类号:D971.276[法律]
收录:CSSCI:【CSSCI_E2017_2018】;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