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机制的合理构建——从公安机关的职责与优势切入
作者:揭萍 余萍
第一作者:揭萍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7
卷号:29
期号:4
起止页码:65-72
中文期刊名: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机制;公安机关;
摘要: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是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制度,社会调查报告是适用于各诉讼阶段的证据材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应当确立控辩双方平等的调查权,明确控方有权力、有责任调查,辩方有权利、有条件调查,最后由法院听取双方的调查意见,作出裁决。控方调查应由人民检察院主导,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人民检察院为辅的责任机制才合法合理,公安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秉承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少年司法理论、强化辩方调查权利、法庭质证才能保障社会调查报告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分类号:D917[犯罪学]
收录:BDHX:【BDHX201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