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支付利息视为债权人主张保证责任
作者:王朝辉
第一作者:王朝辉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4
起止页码:46-48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保证人;主张;利息;股东会决议;公司行为;
摘要:【裁判要旨】经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处理担保的行为视为公司行为,后来形成的股东会决议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支付债务利息的行为,视为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本息债权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无权再以保证期间经过要求免除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保证责任之日起算。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