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作者:乔宇
第一作者:乔宇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7
起止页码:98-102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抵押权登记;租赁权;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金钱债权;执行案件;人民法院;不动产;
摘要:【裁判要旨】申请执行人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在先,案外人租赁权设立在后,如果租赁权的存在对抵押权实现有影响的,该租赁权不能排除执行法院为实现抵押权而采取的强制腾退措施。抵押权与普通金钱债权在同一不动产上执行竞合的,该不动产买受人在抵押权实现案件中对承租人的抗辨,可以在普通金钱债权执行案件中向该承租人主张。如果不动产承租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其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对该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不动产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分类号:D923.3[债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