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破产重整司法实务问题研究——以江苏法院破产重整案件审判实践为视角
作者:潘军锋
第一作者:潘军锋
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0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06-212
中文期刊名:中国商法
中文关键词:破产重整;企业破产法;实务问题;债权人会议;破产案件;普通债权人;债务总额;破产清算;企业优胜劣汰;
摘要:<正>《企业破产法》的颁布为企业优胜劣汰建立了良好的机制。江苏法院2008年新收破产案件320件,资产总额约94.3亿元,债务总额超过266.7亿元,涉及企业职工超过23.5万人。2009年新收案件296件,资产总额约65.5亿元,债务总额超过111.4亿元,涉及企业职工超过25.8万人。《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给有再生可能性的公司提供了复活的机遇。2010年1至4月,江苏全省法院审
分类号:D922.291.92[破产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