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民主机制完善之道:湖南衡阳人大贿选案的启示
作者:张卓明
第一作者:张卓明
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0-14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湖南衡阳;湖南省政协;剥夺政治权利;行使国家权力;选举机构;代表名额;人大主席团;选举活动;选举人;提名推荐;
摘要:<正>【湖南衡阳人大贿选案】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人代会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过程中,7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中有56人涉嫌向527名市人大代表中的518人行贿。2014年8月18日,北京和湖南12家法院分别对包括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内的69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共466人被给予纪律处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D924.3[分则] D921.2[选举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