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平政院对官民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裁判
The Pingzhengyuan’s Judgment on Land Ownership Disputes between Government and Civilians
中文题名:民初平政院对官民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裁判
作者:袁春兰
第一作者:袁春兰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
年份:2020
卷号:38
期号:6
起止页码:148-154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
中文关键词:行政诉讼;土地权属;平政院;权利觉醒;保障私权;
摘要:民初由于国有土地私有化进程加快、土地流转频繁,因此,围绕土地所有权的讼争构成了民初法律实践的重要场景之一。土地所有权讼争的事由有政府为制止私人纠纷而没收争议地、政府认为私人侵占官地而收归国有、个人认为政府非法处分私人土地三种。平政院作为北洋政府时期最高行政审判机关,在处理土地所有权讼争的过程中,除依据国家制定法外,也援用了民间交易习惯和条理。管窥土地所有权纠纷案件的行政审判实践,彰显出民初个人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平政院为维护个人权益、监督政府行为、推动法治进程所做的殷殷努力昭然于世。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