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罚金刑“修复性易科执行制度”的创设探索 被引量:3
Theoretical interpretation and legislation construction on the institution of restorative alternative sentence of environmental penalty
中文题名:环境罚金刑“修复性易科执行制度”的创设探索
作者:唐绍均 黄东
第一作者:唐绍均
机构:[1]重庆大学法学院(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重庆400044;[2]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年份:2021
卷号:27
期号:1
起止页码:53-64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环境罚金刑;恢复性正义;易科执行;修复性易科执行制度;生态环境修复措施;
摘要:为避免环境罚金刑陷入“执行难”和“重惩罚、轻修复”的困境,在罚金刑不能被执行或者不宜被执行时,司法机关对罪犯依法改科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巡江巡河等非刑罚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以替代原罚金刑。恢复性正义、宽恕理论以及刑法生态化均可为环境罚金刑“修复性易科执行制度”的创设提供理论支撑。生态环境修复方案拟定主体及验收主体不明、生态环境修复措施的实施主体被不当扩展、执行失信的担保失当、执行结案的方式不当等问题,成为甘肃、福建、贵州等地有关环境罚金刑修复性易科执行实践所面临的司法探索难题。建议通过由法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生态环境修复方案拟定与验收、将生态环境修复措施的实施主体限定为罪犯、取消担保并设置“反向易科”为执行失信惩处方式、明确易科执行结案的方式等对环境罚金刑“修复性易科执行制度”加以立法创设,以期实现该制度的建构与善用。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