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反避税诉讼证明标准的反思与厘清
On Reflection and Clarifying of the Standard of Proof in the General Anti-avoidance Litigation
中文题名:一般反避税诉讼证明标准的反思与厘清
作者:何锦前 赵福乾
第一作者:何锦前
机构:[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1
期号:1
起止页码:103-109
中文期刊名:税务研究
中文关键词:一般反避税;诉讼证明标准;税务行政诉讼;税收征管法;
摘要:目前,税务行政诉讼尚无统一的证明标准,一般反避税诉讼证明标准更是处于高度不确定状态。这引发了司法实践中的两大困境:一是不同法院对一般反避税诉讼证明标准适用不统一,二是诉讼证明标准适用忽略了'不具有合理商业目'和'实质重于形式'之间的内在区别。究其根由,这既与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供给不足有关,也与一般反避税的特殊性尚未得到透彻认识有关。借鉴层次化证明标准理论,考虑一般反避税诉讼的特殊性,行政诉讼制度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法制度应作出回应,尽快明确层次化的诉讼证明标准,即对客观行为的证明应以'明显优势'为标准,对主观目的的证明则以'相对优势'为标准。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