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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中不可抗力规则的评述与适用     被引量:1

The Commentary and Application of Force Majeure in PRC Civil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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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民法典》中不可抗力规则的评述与适用

作者:尹嘉祥 雷鑫

第一作者:尹嘉祥

机构:[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年份:2021

卷号:20

期号:2

起止页码:34-40

中文期刊名: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规则;免责条款;

摘要:我国《民法典》中不可抗力的评述与适用应当分为两个层面,即不可抗力事件和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件即《民法典》一百八十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可抗力条款则是指涉及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规则。不可抗力的认定应当严格遵循“三个不能”的原则。通过对政府行为以及新冠疫情的不可抗力分析,得出不可抗力条款实质上是冠以不可抗力名义的免责条款,不应当纳入《民法典》所规定的不可抗力范畴之内。当事人约定限缩或者扩大不可抗力范围的条款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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