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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作者对民间文艺衍生作品的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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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作者对民间文艺衍生作品的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作者:唐有临 吴光侠 石磊

第一作者:唐有临

机构:[1]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21

期号:17

起止页码:15-19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一审判决;指导性案例;参照适用;著作权;贵州省贵阳市;裁判要点;民间文艺;衍生作品;

摘要: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80号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和说明。一。推选过程及指导意义本案由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该案例曾获评2015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案例之一。2016年10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存为备选指导性案例。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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