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修订视域下教师职业行为的界定原则和分类 被引量:1
Principles and Classification of Teachers’ Professional Behavio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evision of the Teachers’ Law
中文题名:《教师法》修订视域下教师职业行为的界定原则和分类
作者:陈波
第一作者:陈波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上海200042
年份:2022
卷号:42
期号:12
起止页码:78-84
中文期刊名:教育发展研究
中文关键词:教师法;教师合法权益;教师职业行为;
摘要:教师职业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新增概念,其目的是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可能会与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相冲突。在界定教师职业行为时,应当遵循教师权益优先原则、必要性原则和分级分类规范原则,教师职业行为的范围不宜过大,否则会侵犯教师作为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将教师职业行为分为教学行为、学术科研行为、管理行为和其他行为,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时应当注意程序,允许教师进行申诉和救济。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