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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利益保护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由《总则编解释》第4条规定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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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胎儿利益保护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由《总则编解释》第4条规定展开

作者:陈龙业 贾玉慧

第一作者:陈龙业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23

期号:1

起止页码:21-25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立法精神;民法典;胎儿利益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法律适用问题;亮点内容;实务经验;总则编;

摘要:民法典第十六条对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属于民法典编纂中的一个亮点内容。胎儿利益保护涉及的领域较多,相关的法律问题也较为复杂,准确适用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的精神,需要在准确理解立法精神的基础上加强对实务经验的积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总则编解释》)第4条即遵循这一思路。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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