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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体育行业微罪后从业禁止制度的完善——以足协对醉酒驾驶运动员的禁赛处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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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体育行业微罪后从业禁止制度的完善——以足协对醉酒驾驶运动员的禁赛处罚为例

作者:王烁

第一作者:王烁

机构:[1]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029

年份:2022

卷号:32

期号:6

起止页码:68-73

中文期刊名: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微罪;从业禁止;体育行业从业人员;体育道德;

摘要:因轻微犯罪行为而被处以禁止从业,对职业生涯相对有限的体育行业从业人员影响甚大。对体育行业从业人员在微罪后进行从业禁止的原因在于,微罪行为的实施证明了其低于行业要求的道德水平,同时破坏了行业声誉。我国体育行业微罪后从业禁止制度现阶段存在着适用主体、适用依据、适用标准不明确等问题。体育行业微罪后从业禁止应当确定体育社会团体作为处罚主体,在相关规定中明确禁业前提包括微罪在内,禁业期限考虑设置为18个月。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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