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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作为量刑情节及其具体适用    

Leniency for Admission of Guilt as Sentencing Circumstance and Its Specific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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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认罪认罚从宽作为量刑情节及其具体适用

作者:李梁

第一作者:李梁

机构:[1]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3

卷号:26

期号:3

起止页码:100-107

中文期刊名: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量刑情节;罪刑法定;缓刑;

摘要:从刑法的视角来看,认罪认罚包括自首型认罪认罚、坦白型认罪认罚和承认犯罪事实型认罪认罚,均属于量刑情节,前两者属于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后者属于酌定从宽处罚情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应当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即不能违背作为罪刑法定原则之前提的有罪必罚来适用认罪认罚,但认罪认罚从宽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实质性展开。作为酌定从宽处罚的认罪认罚只能是从轻处罚,而不能是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同时对宣告缓刑具有一定的影响。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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