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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背景下环境法基本制度的法理反思与体系建构      被引量:2

Jurisprudential Reflection on and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of Basic Systems of Environmental Law in the Context of Cod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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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评议 2024年09月17日

中文题名:法典化背景下环境法基本制度的法理反思与体系建构

作者:吴凯杰

第一作者:吴凯杰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4

卷号:46

期号:2

起止页码:135-154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环境法典;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法体系化;体系融贯;

摘要:在法典化背景下,对环境法基本制度的传统认识函需法理反思。环境法基本制度本质上是环境法规范基于共通调整手段的有机结合,具有涵盖多个环境法子部门的适用广泛性,贯彻落实环境法内在价值体系的价值融贯性,以及区别于环境法特别制度与相关部门法制度的规范层次性。为增进内在的价值融贯性,环境法基本制度应具备包括目标导向、直接管控、激励诱导、事后应对类制度的类型构造,与环境法基本原则构成充分的相互证立关系。法典编纂应据此从现行环境立法中提取基本制度类型,并结合环境政策予以改革补充。为确保外在的规范层次性,环境法基本制度需具备包括定义规则、权义配置规则、制度衔接规则、法律责任规则的规则构造,与环境法体系内外的其他制度形成明确的规范分工。法典编纂应据此优先承继完善成形的基本制度,进而通过抽象提炼形成共通性规则,同时对照相关部门法排除重复规则。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2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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