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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城市治理中的人居环境法构造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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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评议 2024年08月14日

中文题名:超大城市治理中的人居环境法构造

作者:刘长兴

第一作者:刘长兴

机构:[1]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州510006;

年份:2024

期号:3

起止页码:121-130

中文期刊名:探索与争鸣

中文关键词:城市治理;人居环境;环境法;制度体系;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超大城市中的人居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该问题如何进行制度化应对是超大城市治理的重要面向。人居环境问题的治理应遵循环境法的制度路径,但人居环境又具有人工化、与居民密切关联等特征,其保护制度需要适应其特征进行发展和创新。人居环境法是环境法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其目标和制度要在环境法体系中确定,并协调与相关制度的关系。其中,政府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民事制度仍是人居环境法律制度的基本方面,具体内容要根据人居环境保护的特征和具体需要来设计。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23】;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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