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庭前会议中检察职能的理论辨析
第一作者:陈庆安
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21
起止页码:46-47
中文期刊名:中国检察官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公诉机关;审判人员;法律监督;辩护方;诉讼效率;公诉权;审查起诉阶段;控辩;
摘要:<正>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这标志着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庭前会议制度正式得到确认。一、庭前会议的内涵及特征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庭前会议的概念可以界定为:公诉机关起诉后,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926.3[检察院]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