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财政法是经济法的“龙头法”    

收藏

中文题名:论财政法是经济法的“龙头法”

作者:史际春 宋槿篱

第一作者:史际春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湖南大学法学院;[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年份:2010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95-207

中文期刊名:经济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经济;财政法;龙头;反垄断法;指代;杰出人物;领袖;经济法;

摘要:目次一、经济法是什么?二、反垄断法不是经济法的'龙头法'三、财政法是经济法的龙头法.龙头,所谓龙之头。龙头可以指代人,诸如帝王的头、状元的别称、杰出人物的领袖、帮会首领等;也可指代物,如龙头琴、龙船的船头、火车的机车、自行车把手、自来水阀门,等等。但无论是指人还是指物,龙头都离不开引领、主导、指引、牵引等义,而且在位置上都是在先、在前的。一直以来,经济法学界有反垄断法是'经济宪法'或经济法'龙头法'的说法。

分类号:D922.2[财政法]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