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实然与应然:环境与健康标准的法律地位分析
作者:王旭伟
第一作者:王旭伟
机构:[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0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9
起止页码:171-182
中文期刊名:江西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环境与健康标准;环境标准;健康权;环境权;
摘要:环境与健康标准是以保护人体健康为核心目标的环境标准。在实然层面,环境与健康标准并不属于'法'的范畴,不具有法律属性,已颁发的环境与健康标准因属于推荐性标准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应然层面,环境与健康标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为环境健康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提供基础保障作用,理应被赋予相应的法律地位,至少应具有同行政规章一样明确的法律属性和直接的法律效力。确立'保障人体健康'在整个环境标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应授权立法以规范环境标准的制定主体和程序,提高环境标准的法律位阶以增强其法律效力,明确政府、企业、公民的环境与健康权利义务以奠定和提升环境与健康标准法律地位。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