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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奇三告状案“看清朝对达斡尔族地区法律统治的特点     被引量:1

The Character of the Legal Government by Qing in the Da Han Er from the Case of "Qi 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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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从“奇三告状案“看清朝对达斡尔族地区法律统治的特点

作者:苏钦

第一作者:苏钦

机构: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法学研究所,北京100081

年份:2003

卷号:24

期号:6

起止页码:54-56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清朝;达斡尔族地区;法律统治;特点;“奇三告状案”;军政制度;法律制度;

摘要:本文通过清乾隆时期发生的"奇三告状案",分析了清朝时达斡尔族地区法律统治的特点.清朝将达斡尔人纳入八旗组织,实行军政制度进行管理.达斡尔人除了必须严格遵守清朝统一的法律法令外,清朝还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对达斡尔人承担的贡纳貂皮的特殊义务进行规范.

分类号:D929.5[中国法制史]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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