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上的责任-公共责任与财务责任的融合 被引量:37
Accountability in the Economic Law: the Combination of Public Responsibility and Account Liability
中文题名:论经济法上的责任-公共责任与财务责任的融合
作者:邓峰
第一作者:邓峰
机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03
期号:3
起止页码:146-153
中文期刊名: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经济法;公共责任;财务责任;“责权利相统一”原则;组织关系;财产关系;自由裁量权;债;经济合同;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开始了大规模的“政府企业化”、“第三部门”和“公用事业市场化”运动。这种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融合,带来了法律理念上的“公私融合”、“纵横统一”的变化,这与20世纪以来国家参与经济活动中的“责任”日益成为法律规范核心概念是相吻合的。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融合导致国家对经济生活的调整,表现在法律上,就是行政上的公共责任和会计上的受托责任的融合。这种结合主要表现在经济法领域中,是与经济法的“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以及“组织关系与财产关系相融合”的特点完全一致的,这种新的责任模式,可以被界定为经济法上的责任。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D91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183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