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发纠纷,法院不应受理
作者:冯小光
第一作者:冯小光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07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23-28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优惠政策;民事合同;民事纠纷;要约邀请;要约人;会议纪要;民事关系;民事案件;合同成立;民事权利义务;
摘要:有些地方政府在发展当地经济的过程中,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以吸引社会资金进行投资建设。这些政府往往以召开政府办公会、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优惠政策,其形成过程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由于产生民事纠纷的双方在优惠政策的形成过程中缺少平等的协商,双方的民事合同关系就不可能成立,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分类号:D923[民法] D920.5[解释、案例]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