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从个案谈兼顾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作者:辛欣
第一作者:辛欣
机构:[1]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年份:2007
卷号:0
期号:10
起止页码:108-110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实体正义;陈建明;证人证言;土地范围;行政诉讼证据;土地管理部门;东山镇;出庭作证;镇人民政府;三人;
摘要:<正>案号一审:(2005)吴行政初字第0019号二审:(2005)苏中行终字第6号【案情】原告:陈建康。被告: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第三人:陈建明。2005年3月.第三人陈建明因其所有的吴中区东山镇西新街马家弄10号房屋已属危房,故向被告申请要求进行危房翻建。被告根据第三人申请,在土地管理部门对第三人的土地原始档案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同意在原土地范围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D925.3[行政诉讼法] D920.5[解释、案例]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